【壓縮機網】9月29日,上海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漢鐘精機”)發布關于修訂《公司章程》的相關公告。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、提升規范運作水平,公司擬對《公司章程》進行多方面修訂,此次修訂方案已獲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,后續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。
據公告披露,本次《公司章程》修訂內容涉及公司治理核心架構、權責劃分、流程規范等關鍵領域,其中取消監事會及監事設置成為最大亮點。根據修訂方案,漢鐘精機將不再設立監事會,轉而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《公司法》規定的監事會職權,這一調整打破了傳統“三會一層”治理架構中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定位,通過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職能優化,實現監督職責與決策體系的深度融合,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效率與監督精準度。
除核心治理架構調整外,本次修訂還圍繞六大維度對《公司章程》條款進行細化與完善:
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,公告明確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,并新增兩項關鍵條款:一是規范法定代表人辭任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確定的流程,確保職務交接的合規性與連續性;二是明確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若造成他人損害時,公司與法定代表人各自的責任承擔邊界,進一步厘清權責關系。
針對股東與股東會,修訂內容聚焦股東權利保障與股東會程序規范。具體包括優化股東查閱、復制公司信息資料的申請要求及公司響應流程,保障股東知情權落地;明確股東會決議無效及可撤銷的具體情形與法律程序,為股東維權提供清晰路徑;同時細化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義務條款,強化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,防范控股股東濫用控制權。
在董事與董事會章節,修訂方案完善了董事任職資格標準、履職義務及辭職、解任的法定條件,明確董事會組成人數、核心職權范圍,并進一步規范專門委員會設置——除明確審計委員會代行監事會職權外,還對各專門委員會的職責邊界進行細化,確保董事會決策效率與專業分工協同。此外,條款還明確董事由股東會選舉或更換,任期三年且可連選連任,保障董事團隊的穩定性與連續性。
對于高級管理人員,本次修訂將原“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”章節調整為“高級管理人員”,統一管理范疇。修訂后條款明確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的核心定位,細化總經理在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中的決策權限,同時規范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、履職職責及辭職程序,強化高管團隊的責任意識與合規意識。
在財務會計、審計與利潤分配領域,修訂內容進一步夯實財務規范基礎:要求公司年度報告需同步報送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,強化監管信息披露義務;明確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執行現金分紅政策的監督職能,確保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與透明度,保障股東分紅權;同時優化內部審計制度與會計師事務所聘用、解聘流程,提升財務審計的獨立性與公信力。
此外,在其他配套條款方面,修訂方案明確公司通知送達的多種方式(如電子送達、郵寄送達等)及送達日期的認定標準,解決傳統送達方式效率低、舉證難的問題;規范公司合并、分立、減資的法定程序,特別針對“以減少注冊資本彌補虧損”的情形設置限制條件與操作流程,防范公司資本運作風險;同時對章程修改的觸發條件、釋義條款的表述等進行優化,確保章程內容的嚴謹性與可執行性。
漢鐘精機在公告中表示,本次《公司章程》修訂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》等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,是公司完善法人治理體系、提升規范運作水平的重要舉措。后續公司將按照法定程序推進股東會審議工作,待修訂方案正式生效后,將嚴格依照新《公司章程》規范運作,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,為公司長期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治理基礎。
【壓縮機網】9月29日,上海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漢鐘精機”)發布關于修訂《公司章程》的相關公告。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、提升規范運作水平,公司擬對《公司章程》進行多方面修訂,此次修訂方案已獲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,后續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。
據公告披露,本次《公司章程》修訂內容涉及公司治理核心架構、權責劃分、流程規范等關鍵領域,其中取消監事會及監事設置成為最大亮點。根據修訂方案,漢鐘精機將不再設立監事會,轉而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《公司法》規定的監事會職權,這一調整打破了傳統“三會一層”治理架構中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定位,通過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職能優化,實現監督職責與決策體系的深度融合,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效率與監督精準度。
除核心治理架構調整外,本次修訂還圍繞六大維度對《公司章程》條款進行細化與完善:
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,公告明確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,并新增兩項關鍵條款:一是規范法定代表人辭任及新任法定代表人確定的流程,確保職務交接的合規性與連續性;二是明確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若造成他人損害時,公司與法定代表人各自的責任承擔邊界,進一步厘清權責關系。
針對股東與股東會,修訂內容聚焦股東權利保障與股東會程序規范。具體包括優化股東查閱、復制公司信息資料的申請要求及公司響應流程,保障股東知情權落地;明確股東會決議無效及可撤銷的具體情形與法律程序,為股東維權提供清晰路徑;同時細化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義務條款,強化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,防范控股股東濫用控制權。
在董事與董事會章節,修訂方案完善了董事任職資格標準、履職義務及辭職、解任的法定條件,明確董事會組成人數、核心職權范圍,并進一步規范專門委員會設置——除明確審計委員會代行監事會職權外,還對各專門委員會的職責邊界進行細化,確保董事會決策效率與專業分工協同。此外,條款還明確董事由股東會選舉或更換,任期三年且可連選連任,保障董事團隊的穩定性與連續性。
對于高級管理人員,本次修訂將原“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”章節調整為“高級管理人員”,統一管理范疇。修訂后條款明確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的核心定位,細化總經理在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中的決策權限,同時規范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、履職職責及辭職程序,強化高管團隊的責任意識與合規意識。
在財務會計、審計與利潤分配領域,修訂內容進一步夯實財務規范基礎:要求公司年度報告需同步報送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,強化監管信息披露義務;明確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執行現金分紅政策的監督職能,確保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與透明度,保障股東分紅權;同時優化內部審計制度與會計師事務所聘用、解聘流程,提升財務審計的獨立性與公信力。
此外,在其他配套條款方面,修訂方案明確公司通知送達的多種方式(如電子送達、郵寄送達等)及送達日期的認定標準,解決傳統送達方式效率低、舉證難的問題;規范公司合并、分立、減資的法定程序,特別針對“以減少注冊資本彌補虧損”的情形設置限制條件與操作流程,防范公司資本運作風險;同時對章程修改的觸發條件、釋義條款的表述等進行優化,確保章程內容的嚴謹性與可執行性。
漢鐘精機在公告中表示,本次《公司章程》修訂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》等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,是公司完善法人治理體系、提升規范運作水平的重要舉措。后續公司將按照法定程序推進股東會審議工作,待修訂方案正式生效后,將嚴格依照新《公司章程》規范運作,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,為公司長期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治理基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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